開車上路,磕磕碰碰是難免的。如在交通繁忙的路段發生事故,易造成擁堵,影響其他車輛通行。此時,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協議,采用“私了”的方式處置,能省下不少時間,可以說是“雙贏”。但有時候,現實并沒有想象中那般美好—— 有攤上交通肇事逃逸罪的風險 前段時間,在慈溪打工的張先生準備開車回家過年,不料遇上冰雪天氣,車還未出慈溪,就與一輛電動自行車撞了?磳Ψ街皇鞘芰诵┢ね鈧,張先生提出“私了”。雙方達成口頭協議,并互留聯系方式,張先生賠償給對方200元。 原本以為這事就這么過去了,誰料前幾天對方給張先生打電話,稱賠償額過少,連醫藥費也不夠,要求再增加1000元賠償金,如果張先生不答應,就上法院告他個交通肇事逃逸罪。張先生有個朋友是學法律的,據他分析,如要走司法程序,張先生打贏官司的把握不大。首先,口頭達成的協議如何證明就是一個難題;其次,事故發生路段沒有監控,是否屬于交通肇事逃逸,查證起來很麻煩……張先生沒轍了,只能把錢給對方打過去。 “發生交通事故時,如果有人員受傷,一定要謹慎對待。在沒有進行傷情認定的情況下切忌貿然‘私了’,尤其是口頭‘私了’,不然很可能被后期追加賠償,而這個傷情也可能是捏造的!北本┯(寧波)律師事務所律師徐麗紅說,《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》有一定的法律效力,簽署之后可避免部分麻煩。若一方告你肇事逃逸,該協議書即可作為有力證據。但是,如果“私了”之后傷者后續檢查發現傷勢較重,存在重大顯失公平的情形,或者協議系受欺詐或在脅迫下簽訂的,是可申請撤銷“私了”協議的!督煌ㄊ鹿寿r償協議書》成功撤銷后,受害者一方必然會要求更多的賠償。而一般保險公司規定,事故之后48小時內如果不報案,則不立案。也就是說,如果沒有及時上報保險公司,貿然“私了”,后續賠償極有可能得自掏腰包了。 因此,在交通事故中出現人員受傷的,最好上醫院檢查。前段時間記者采訪了北侖交警大隊的許天星,他曾多次自掏腰包“逼”著已“私了”的傷者上醫院,救下了多條生命。 “碰瓷”事故中的“私了”: 以人員“受傷”為由逼你掏錢 如今,“碰瓷黨”越來越多,也越來越專業了,連經驗豐富的老司機也招架不住。 去年3月初,市民周先生到江北文教派出所反映情況:一個多月前,他駕車行駛至海曙永豐西路和悠云路交叉口,準備右轉彎時,與側后方騎上來的一輛電動車發生碰撞,騎車男子倒地“受傷”。周先生連忙將對方帶到附近的市中醫院檢查,結果發現對方是手骨骨折。此時,又有2名男子來到醫院,其中一人自稱是被撞男子的老板,另一人自稱是其朋友,雙方就事故賠償展開交涉。周先生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,按對方的要求進行了“私了”,最終賠償1.5萬元。讓他意想不到的是,僅僅一個月后,他駕車行駛至江北文教路和范江岸路交叉口時,再次被一輛電動車碰撞,而騎車的男子居然是那個“老相識”。那騎車男子也馬上認出了他,連忙逃走了。根據周先生提供的這條線索,警方將這個“碰瓷”團伙一網打盡。 記者了解到,去年還有兩起“碰瓷”案件轟動全市。其一是發生在去年10月的“親生父母逼著14歲的兒子跳車‘碰瓷’案”。另一起發生在去年12月,鄞州交警聯合首南派出所破獲了一個以江蘇阜寧籍犯罪嫌疑人陳某、陶某為首,以老鄉為主的碰瓷團伙,該團伙經常在江蘇和寧波兩地流竄作案。經過審訊,警方串并案件數百起。 這些碰瓷案件有一個共同點:作案者會以人員“受傷”為由,要求“私了”解決!白靼刚咦约阂彩切奶摰,一旦受害人報警,警方介入,就很容易露出馬腳!苯痪f,應對“碰瓷”,市民一定要謹記:“私了”易被坑,報警別含糊。 在碰到具體情況時,首先想一下你的車輛是否已購買全險。如果有,那么即使是你的責任,保險公司也會承擔車損和醫療費用,此時不必慌張,應“謝絕”他人調停!芭龃牲h”基本是團伙作案,在出現事故的時候總有幾個路人在旁“調!。如果沒有全險,也不要慌張,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拍照、錄像,保存證據以維護自己的權益。如遇到恐嚇威脅,應緊鎖車門,趕快報警,避免“碰瓷”者做出過激的行為。 其次,遇到有人員“受傷”的 交通事故,車主們不要怕麻煩,一定要堅持去醫院檢查并報警處理。而在交警到達現場后,還應私下告知交警你的疑慮,交警會仔細勘察,判斷其是否有“碰瓷”的嫌疑。 徐麗紅律師告訴記者,即使要“私了”,只要程序到位,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嚇走“碰瓷”者。首先,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一定要拍能反映實際情況的現場照片,留下證據。如有人員受傷,一定要及時送往醫院,不可在事故現場決定是否“私了”以及怎樣“私了”。之后,根據檢查結果再判定能否“私了”,如果發現傷勢較重,一定不能選擇“私了”,要及時報警。如果傷勢較輕微,并且已協商決定“私了”后,雙方一定要簽署書面的《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》,其中包括雙方當事人信息、事故描述、事故處理方法、檢查結果以及賠償金額等信息,最好能在協議書上寫明“此事故一次性了結,今后雙方無涉,并限制一方日后進行差額賠償”等字樣,雙方簽字按印,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一份。 此外,徐麗紅律師還指出,發生交通事故,“碰瓷”者是要負全責的。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定:“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,如果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有過錯的,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,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,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! 針對專業“碰瓷”者,規定中還特別指出:“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、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,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! “酒駕”中的“私了”: 打鐵自身硬不怕被套路 “發生交通事故后,有幾種情況是不適宜‘私了’的,比如前面所說的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、‘碰瓷’導致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有爭議的!毙禧惣t律師說,除此以外還有“與手續不全車輛發生事故”“有一方酒駕”“損壞了公共設施的事故”“無證駕駛或司機不能出示駕駛證”。而這些不宜“私了”的事故中,涉及“酒駕”這一點的要特別當心。 去年11月15日晚上,慈溪交警橋頭中隊接到指令,稱吳山路發生一起兩車碰撞事故。交警趕到現場,事故雙方卻表示已經私下協商成功。不過,細心的交警發現在場一群人身上都有酒氣,于是對駕駛員吳某進行酒精呼氣式檢測,發現其屬于醉酒駕駛。原來,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作案。酒桌上的朋友設局“坑”吳某,這才有了后面的事故。但因賠償問題,雙方一直僵持不下,作案者就撥打了交警電話,想以此威脅吳某…… 還有一起事故發生在去年11月28日凌晨,醉酒駕駛人西某和朋友相約吃夜宵,不料在回家的路上和一輛轎車發生了碰撞。車損只有千把元,但是對方不斷抬高汽車修理價格,甚至還拿西某的酒駕說事。待交警趕到,西某將這一情況告訴了交警!拔髂尘凭珯z測結果為101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。但他告訴我,對方是故意碰撞的,目的就是想敲詐勒索,希望我們能進一步查證!苯痪f,最終結果也正如西某所說,這是一起敲詐案件。作案者特地選取夜宵店蹲點,發現有人喝酒,可能存在酒后駕車時,便駕車尾隨,故意制造事故,然后要求“私了”。 “可以看出,這些事故都是早有預謀,抓住司機酒后駕駛不敢報警、想要息事寧人的心理,逼司機掏出高額費用進行‘私了’。例如前面說的駕駛員吳某,就是因為酒駕心虛,害怕交警查處,在自己車子被人追尾的情況下,非但不要求追尾司機賠償,反而愿意賠償對方一定金額的修理費!苯痪f,雖然駕駛員都是“受害者”,但他們酒駕了,這一行為本身就違法,處罰還是免不了的。 對此,徐麗紅律師支招說,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,首先應該杜絕酒駕行為。酒駕不僅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,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,還會被不法分子利用。遵守交通法規,喝酒不開車,讓不法分子沒有可乘之機。 當然,如果真遇上了,還是建議第一時間報警。因為對方設套索取錢財,要么涉嫌詐騙,要么涉嫌故意敲詐勒索,這兩種行為都是違法犯罪行為。即使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,也要留下證據,比如錄音、轉賬記錄等,千萬不要現金支付。 此外,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,要看在什么地方醉酒駕駛車輛。按照相關規定,只有在道路上醉酒駕駛車輛才構成危險駕駛罪,這里的道路包括公路、城市道路以及廣場、停車場等,但不包括居民小區內、學校校園內、機關單位內等不允許機動車隨意通行的公共通道。 事故“私了”,你應知道這些 什么情況下適合“私了”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:行政區內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的,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且車輛可以自行移動的,可以即行撤離現場,恢復交通,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;行政區內道路上發生的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;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且車輛可以自行移動的,可以即行撤離現場,恢復交通,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;雙方當事人均無《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規定》列舉的過錯造成交通事故的,可以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。 交通事故“私了”后還能報警嗎 “私了”后又請求交警部門處理的,交警應當立案進行處理。公安機關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,盡量收集證據,盡可能準確地認定事故責任。 但由于現場已不復存在,在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,則適用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,推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:即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,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,應當負全部責任;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或者沒有及時報案,使交通事故無法認定的,應負同等責任;機動車與非機動車、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,機動車一方應負主要責任,非機動車、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。 交警部門作出責任認定并經兩次調解無效后,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 交通事故“私了”程序 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,應當按照步驟進行處理:查看財產損失情況、簽訂書面“事故事實”協議、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、簽訂書面賠償協議。 “私了”隱患不可忽視 “私了”,即事故雙方自行協商達成賠償協議,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一種快速處理方式!八搅恕辈粌H能節約公共資源,也能將事故雙方的損失降到最低。 一般情況下,如果只是車輛的小刮擦,大家都愿意“私了”!八搅恕辈挥每圮,可以迅速完成車輛的修理,避免因扣車造成的用車不便;“私了”不用保險公司出險,鑒于車輛保費高低和每年的出險次數相關,車主們都不想輕易“驚動”保險公司。另外,如果報了警,交警會對有責任的一方進行處罰?紤]到這些問題,很大一部分車主愿意通過“私了”來解決那些未造成人員傷亡,且基本事實清楚的交通事故。 但是,交通事故一旦涉及人身傷害,“私了”就會帶來很大的隱患。事故發生時,受害方感覺身體無大礙,于是答應了肇事方提出的“私了”要求;厝ズ,受害方卻傷情加重,甚至危及生命,這就給雙方帶來了無窮無盡的麻煩。因此,當機動車與行人或者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,即使對方愿意“私了”,車主也要堅持報警,并且勸說傷者去醫院檢查。如果選擇“私了”,容易帶來事后糾紛,此時交警已無法對責任進行認定,雙方只能通過訴訟解決,按照誰起訴誰舉證的司法原則,將大大增加原告方的維權難度。 總之,碰上人傷事故,事故雙方一定不能選擇“私了”,要走法律程序,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。 |
GMT+8, 2024-12-7 18:56